各分工会、各部门: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代会”)是工会的权力机构,是工会会员参与工会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保证。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二届“双代会”)代表为双重身份,即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一身两任。
“双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ac米兰签订聘任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是工会会员,遵守工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主人翁意识强,积极参与和支持学院改革和发展;
4.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威望;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6.熟知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积极落实。
二、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和表决权;
2.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的权利;
3.有就学院工作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代会、工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4.有对教代会、工代会工作和议程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工代会及代表团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代表选举办法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总支为选举单位,共设15个选区,各党总支书记为选区召集人。各党总支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分工会主席(临时负责人)协助选举事务工作。
2.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规定名额和条件,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讨论推荐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经党总支研究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于4月6日前报大会筹备领导组下设的组织组(名单格式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xgygh@163.com,经组织组统一审核后,各党总支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民主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
3.选举代表时,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本选区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4.代表选举时,各选区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同意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视为废票。
5.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6.选票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废票。
7.选举完成后,各选区将选举结果在校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代表选举结果报告表于4月14日前报大会筹备领导组下设的组织组(报表格式见附件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xgygh@163.com。
8.学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应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所在选区的选举。
四、代表资格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3.经审查合格的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查有效后,院工会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并填写《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登记表》,将代表登记表整理归档。会前由院工会发放代表证。
4.教职工代表接受选区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原选区教职工代表过半数的同意。
五、代表任期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六、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选举产生后,第二届“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将代表团划分方案和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下发通知。
大会期间,代表团团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代表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组织代表讨论、审议大会的相关报告和学院的重大决策及管理制度,参加主席团会议,认真汇总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教职工传达大会精神,接受并努力完成教代会、工代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七、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若干名。经学院党委会议同意,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的范围按校工〔2022〕3号文件执行。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八、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代表总数:“双代会”代表名额控制在学院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选举产生153名正式代表。
代表名额分配注重合理性,产生代表考虑其群众性、代表性。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ac米兰官方网站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