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结引导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建功立业。
2.教育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化素养。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代表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各分工会和教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7.密切联系教职工,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8.做好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维护工作。
9.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制定部门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职工学习培训与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