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物简介
焦裕禄(1922年-196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北崮山村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新中国成立后著名的模范干部。他于1962年调任河南省兰考县县委书记,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带领群众与风沙、盐碱、内涝作斗争,致力于改善当地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焦裕禄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于1964年因病去世,年仅42岁。他被誉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其清廉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成为后人学习的榜样。
02 清廉故事
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期间,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作风。他从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始终与群众同甘共苦。以下是几个关于焦裕禄清廉的故事:
1.拒绝特殊待遇
焦裕禄到兰考任职时,县委为他安排了一间条件较好的宿舍,但他坚决拒绝,选择住在一间简陋的平房里。他说:“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享受的。”他的办公室和宿舍陈设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生活用品也十分朴素。
2.不占公家一分钱
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时,经常下乡调研,但他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招待。一次,他到村里调研,村干部准备了饭菜,他坚决拒绝,坚持和群众一起吃简单的窝头和咸菜。他说:“群众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不能搞特殊。”
3.严于律己,不谋私利
焦裕禄的妻子徐俊雅曾希望他能给家里添置一些生活用品,但他总是说:“咱们是干部家庭,不能占公家的便宜。”他从不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取任何便利,甚至连家里的煤球都是自己花钱买的。
4.带病工作,无私奉献
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期间,身患重病,但他依然坚持工作,甚至拒绝住院治疗。他说:“兰考的群众还在受苦,我不能躺在病床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然心系兰考的发展和群众的疾苦。
03 社会评价
焦裕禄的清廉和奉献精神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他去世后,兰考县的群众自发为他送行,许多人痛哭流涕。1966年,新华社发表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焦裕禄的事迹被广泛传颂,成为中国共产党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他的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党员干部,成为新时代反腐倡廉、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榜样。焦裕禄的清廉故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全社会共同推崇的道德标杆。他的名字和精神永远铭刻在中国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