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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ac米兰官方网站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ac米兰党政联系学院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山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勇于实践,勇于探索,促进全院同学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3、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倡导网络文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沟通学院党政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6、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7、始终紧跟党走、胸怀大局、心系青年,团结带领全院青年为建设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在ac米兰官方网站取得正式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3、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4、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ac米兰荣誉。

第八条 会员有下列基本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3、通过学生代表向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利;

4、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5、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对违反本章程、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本会有向学院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的权力。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修订本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常任代表;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5、听取、审议和通过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6、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7、征求学院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参与学院治理;

8、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常任代表会议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执行由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对学代会负责、受学代会监督。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四条 常任代表会议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常任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

3、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负责监督学代会提案报告的落实。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是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院学生会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本章程和常任代表会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制定全院学生自治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实践、文艺、体育等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向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院常任代表会议提出议案;

3、规定各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并且组织和承办全院性的活动;

4、指导各系学生会的工作;

5、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实践、文艺、体育等全院性的学生活动,繁荣校园文化;

6、负责本会的对外交往工作;

7、院学生代表大会和院常任代表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院学生会的领导机构为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汇报工作。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

第二十条 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第二十一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度,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本章程,执行学代会及常代会的决议,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2、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各机构工作人员;

3、领导各系学生会工作;

4、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5、决定其他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三条 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开展各项活动的常设机构。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 2 至 3 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6 人。

第二十四条 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均须设置权益维护部门,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是系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审查和决定系学生会的工作,选举新一届系常任代表和主席团。

第二十六条 系学生会是系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受所在系党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系学生会有下列职权和职责:

1、执行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常任代表会议、系学生代表大会和系常任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积极全面地配合院学生会的全院性工作,加强系学生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2、根据本系特点积极开展工作,活跃本系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3、对院学生会的工作建议权;

4、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工作考核;

5、收集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院学生会和有关部门反映;

6、指导本系各班委会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是系学生自治组织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接受系党组织的领导和系学生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系学生会、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系制定。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 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生会的骨干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要祛除行政化,回归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淡化“学生官”色彩,塑造学生会工作人员清新气象。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任职条件:

1、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院常任代表会议的监督;

3、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6、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7、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业成绩优良。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学生会主席团讨论提出建议,提请常任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经学生会秘书长同意,予以劝退、免职或撤职。

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接受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者;

2、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3、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给予警告不改者;

4、出现重大问题,受学院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

5、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

6、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受到学院橙色预警者;

7、因其它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者。

第三十三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工作人员,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的学生会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由学生会主席团讨论,提请常任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解释。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21CE0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徐晓龙

预备党员

土木工程系

20级

2/140

2

范宇航

预备党员

地球科学与工程系

20级

4/54

3

袁湘洲

共产党员

土木工程系

20级

3/46

4

郭振兴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系

21级

24/184

5

吕艳丽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1级

3/44

6

刘雅靖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21级

4/28

7

冯亚琪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21级

8/30

8

刘睿知

共青团员

电气与控制工程系

21级

48/179

9

刘秀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系

21级

8/105

10

李世栋

共青团员

土木工程系

21级

13/53

11

周坤

预备党员

机械工程系

21级

2/184

12

郭雅静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系

21级

11/112

13

李澳铃

共青团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1级

6/77

14

赵璐滢

预备党员

地球科学与工程系

21级

10/91

15

都冰洁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系

21级

13/115

16

黄洋

预备党员

土木工程系

21级

9/54

17

史丰瑞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系

21级

34/115

18

张英杰

共青团员

土木工程系

21级

6/146

19

寇乐平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系

21级

25/112

20

宋世康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21级

9/32

21

柴一凡

共青团员

电气与控制工程系

21级

10/79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是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院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的。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ac米兰官方网站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出席会议的代表应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则选举方有效。

(四)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共4名,大会选出3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在大会筹备工作组的领导下,对发票、点票、计票等过程进行监督;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0名,负责清点代表人数,发票、点票、计票等工作。

(六)因事或因病请假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七)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则选举有效,否则无效。

(八)投票人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正确。

(九)正式代表对选票中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还可以另选他人;如果赞成,则在候选人名字右侧的选举意见档内画“○”;不赞成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书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右侧空格内画“○”;弃权的画“△”,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

(十)、在大会上当场公开选举过程,投票及计算收回选票,选举工作结束之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十一)、收回的ac米兰官方网站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票,与发出的选票张数相符(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十二)、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十三)、选举时,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工作组决定处理。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3年03月17日下午14:00

地点:行知楼报告厅

代表数量:正式代表127名、列席代表11名

主要议程: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宣布ac米兰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幕;

2.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院党委领导致辞;

4.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第二次全体会议

1.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决议;

2.审议通过《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宣布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5.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6.大会选举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7.大会选举,收回选票,进行计票;

8.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

9.宣布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

10.大会选举第四届常任代表;

11.大会选举,收回选票,进行计票;

12.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

13.院团委书记致闭幕词;

14.奏唱《国际歌》;

15.大会闭幕;

宣传报道链接:微信公众号:

1.ac米兰官方网站团学小微

https://mp.weixin.qq.com/s/DEGl71FRUW5Qi9eN5VD52A

ac米兰官方网站

https://mp.weixin.qq.com/s/MR5NKMFk3V5fazpvw2d15g

现场照片:

第一次全体会议

学院党委副书记郑捧致辞

第三届学生会执行主席董展鹏做工作报告

院团委书记马秀叶致闭幕词

ac米兰官方网站第四次学代会合影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团的组成

1.确定代表候选人。在各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分团委指导下,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

2.代表的产生。应由系学生会召开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凡当选者,得票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依得票多少确定当选。

3.各学生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后成立代表团,选出各代表团团长;

4.筹备工作组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代表的名额和比例全院学生共计12912名,其中本科生10966名,专科生101名,专升本1845名,确定学代会代表共计129名。少数民族人数超过10人的组织,原则上需推选少数民族代表1人。院、系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详见名额分配表。

ac米兰官方网站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注:各系毕业班代表人数=毕业班人数×1%;

各系非毕业班代表人数= 非毕业班人数×1%;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及《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为适应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并结合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工作在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主席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

第二条 考核制度针对学生会每一名成员,划定考核分数线,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条 考核制度在绝对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施行。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公平客观原则:在考评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的心态,不得抱有偏见、偏袒的心理,从实际出发,客观看待每位考核对象,综合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贯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全面的分析评定各工作人员的情况,防止考评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第五条 坚持考核过程结果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一方面,使被考核者了解自身优缺点,使较优秀者保持发扬优秀作风品质,树立榜样意识,带动其他同学一起努力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减小或避免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误差,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第六条 坚持导向性原则:通过考评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使各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努力、前进的方向,引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巩固和发扬自己的优势,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第七条 坚持单头考评原则:对各级成员的考评,基本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评价不合理可协商修改)。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有利于加强组织的指挥机能。

第八条 反馈原则:考评的结果(分数或评语)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起到引导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

第四章 考核职责

第九条 考核小组:在院团委老师具体指导下,由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主要考核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及校对,学生会各部通力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条 各考核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原则,明确职责。

1、主席团职责:

(1)负责监管分管部门的考核工作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与纠正;

(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总结并找出解决方案;

(3)定期将考核结果向老师进行汇报;

(4)对每学年各部门工作进行汇总、评议并记录,根据评议记录评选优秀部门,每学年评选2个,于每年的6月份进行评选。

2、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工作和对干事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言传身教,提升部门影响力及干事个人能力。

3、综合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定期向主席团汇报考核结果并公示考核结果等工作。

4、在考核工作中接受院团委及学生会各部门互相监督,若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违反相关条例的情况,可通过山西工院·权益菌进行举报,一经举报,将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并严肃处理。

举报QQ:1217949705(山西工院·权益菌)

第五章 考核机制

第十一条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制,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分(初始分为60分),依本考核制度内容涉及项予以加减分。

第十二条 考核对象: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全体人员。

第十三条 考核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的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学习实践部具体负责检查、记录,结果交由院团委领导审核。

2、各部在考核期内上交的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进行审核,严格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各项考评。 (注:每次主席团会议进行一次总结评议。)

3、考核结果要在学生会内部进行公示。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奖励的重要依据。综合一学年内所有考核结果,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学生会工作人员,60分为及格分数线。

第六章 考核细则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分为部门考核,部门负责人考核,干事考核三大类,其中部门考核分作为部门负责人考核分的附加分。

第十五条 部门考核(38分)

1、部门例会(8分)

(1)部门例会次数:完成100%得3分,完成80%得2分,完成50%得1分。(部门例会每周一次)

(2)部门例会记录:部门每次例会应按时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部门例会记录完成100%得3分,完成80%得2分,完成50%得1分。

(3)会议记录需完整,整洁。据实际情况给分1-2分。

2、部门活动:本部门举办的活动,根据实际实施的完成情况,活动影响力进行评分1-5分。(按照活动参与情况和主席团、指导老师评价作为评分依据)

3、创新活动:根据本部门开展活动的创新性,活动吸引力,效果等多方面评定给分3-8分。(若由两个部门合作举办一项活动,则两个部门同时获得相同分数)

(注:每次活动结束后需交回有关活动材料,如活动通知、策划、照片、总结、简讯等,由老师和主席团商议打分。)

4、部门建设:本部门在整个学生会中行为作风得到一致好评且团结各部,在学生会中起到一定模范带头作用给予鼓励分1-5分。

(注:活动期间各部门互相配合,人力物力处理得当,主要参考协助其他部门次数及借还东西情况,协助其他部门一次加2分;不予归还的扣2分。)

5、评价考核:通过老师、主席团、进行打分5-10分。(部门互评根据主办部门举办活动时其他部门是否积极参与配合活动。)其中老师所给分数占50%,主席团所给分数占30%,部门互评占20%。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考核(初始60分)

1、个人素质: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为学生会做贡献,团结学生会成员并在其中有一定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10-25分

(1)有影响学生会团结的言行发现一次扣2分。

(2)学生会所有会议缺席迟到者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且不请假者发现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情节严重可劝退。

(3)发现以不真实的借口推辞各种工作的现象一次扣3分。

(4)学生会日常活动签到,参与度不足50%扣2分,参与度不足30%扣3分,参与度不足10%扣5分,多次不到者提出警告批评,情节严重者可劝退。

(5)贡献突出:贡献情况属实且在大会上提出表扬者或老师提出表扬者可直接加2分;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或主席团特别表扬者可直接加2分。

2、个人形象:代表学生会形象,在公共场合言行举止得体,以学生会代表出席各种活动,交涉各种工作得体完成任务,据实情给分5-10分。

3、工作态度: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能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能经常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对学生会工作要有重大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据实情给分5-10分。

4、专业成绩:根据学生挂科情况及专业排名进行评分,分优中差三个档次(专业排名在前30%为优,前50%为中,挂科为差),分别给2分,1分,0分。

(注:若挂科后成绩依旧排在前50%,也算做差)

5、工作完成情况:老师和分管主席分配工作任务,根据其工作完成进度及质量由老师进行评分。

(注:工作任务分为上传下达,实际活动,书面文件等)具体如下:

(1)上级明确分配的任务,没有及时或者不传达者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分。

(2)对于上级分配的任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结果分为优,中,差,分别得1分,0分,-1分。

(3)对于部门上交的策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文件,未上交扣2分,质量不过关扣2分。

6、学生会建设:为学生会发展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和方法且部分想法可以得到实施,取得一定成果,据实情给分5-10分。

7、部门建设:本职工作处理得当之外,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改进且对本部门未来的发展有一定的目标及具体实施计划,根据表现和实施进度进行给分5-10分。

8、评价考核:根据个人能力及表现,老师和主席团据实情给分5-10分。

第十七条 部员考核(初始60分)

1、个人表现考核(考勤)

(1)有影响学生会形象的不当言行发现一次扣2分。

(2)学生会所有会议缺席迟到者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且不请假者发现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情节严重可劝退。

(3)发现以不真实的借口推辞各种工作的现象一次扣2分。

(4)学生会日常活动签到,参与度达50%扣2分,参与度达30%扣3分,参与度达10%扣5分,一次不到者提出警告批评,情节严重者可劝退。

(5)贡献突出,情况属实且在部门例会上提出表扬者可直接加2分。

(6)为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且可以得到实施的加2-8分。

(7)值班制度:

依据《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分配至办公室值班的人员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时必须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表,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无故不值班者,缺席一次扣1分。

2、个人形象:代表学生会形象,在公共场合言行举止得体,以学生会代表出席各种活动,交涉各种工作得体完成任务,据实情给分5-10分。

3、专业成绩:根据学生挂科情况及专业排名进行评分,分优中差三个档次分别为10分,5分,0分。

(注:若挂科后成绩依旧排在前50%,也算做差)

4、评价考核:根据个人能力及表现,部门负责人,主席团据实情给分,重点参考部门负责人建议打分,主席团占20%,部门负责人占80%。(5-10分)

第七章 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绩效核定后,考核小组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学习实践部将考核结果分析并总结报告上报主席团。

第十九条 考核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学习实践部将报请主席团并对被评估人员采取有关措施。同时部门负责人与干事共同针对考核中未达要求的部分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为干事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跟踪改进效果。

1、奖励办法

每学年依据个人和集体绩效考核的成绩评选,在学生会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考核结果也将作为推优评优和优秀工作人员等评选重要依据。

2、惩处办法

(1)对绩效考核成绩低于规定分数(40分)以下者将接受学习实践部经主席团会议审核后发出警告。

(2)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干事或有严重失职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将由主席团会议授权,学习实践部发出劝退信或革职信。

(3)问题不是特别严重者,由直接上级进行面谈,并观察其改正情况。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原则上每学年对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生会人事档案,每次考核前一周由主席团牵头根据本学年工作情况,制定本年度学生会考核方案。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1:ac米兰官方网站2021年度学生会考核方案

 

ac米兰官方网站2021年学生会部门考核方案

校学生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省学联十二大、《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关于推动高效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精神,持续推动ac米兰各级学生会改革,促使学生会发扬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创新活力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工作过程和工作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ac米兰官方网站校学生会各部门及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改革方案》《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学生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本次考核将围绕学习成绩、组织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展开(具体内容见附件《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试行)》)。

四、考核方法

考核按照基础工作考核、部员匿名考评、现场述职考评。

1、基础工作考核

按照《ac米兰官方网站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试行)》各部门按照要求整理并向主席团提交相关资料,主席团将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收回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2、部员意见抽查

随机抽取各部门21级成员对20级工作人员个人形象,品德修养及日常工作等方面匿名打分及建议(占全部总成绩10%)

3、现场述职考评

(1)撰写述职报告。各部门工作人员结合相关材料对总结自换届来接手的工作、反思部门工作职能及管理模式、展望未来部门工作重点及走向。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上报主席团

(2)开展述职考评。由校学生会组织召开2020年度ac米兰官方网站校学生会现场述职。述职人员为该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述职后,现场组织考评,考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主席团评议(占全部总成绩的20%)。现场述职考评结束后,各部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互评。(工作人员互评占全部总成绩10%)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个人及部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低于70分),部门考核成绩为三位负责人的平均成绩。根据基础工作完成情况(60%)、主席团评议(20%)、部员评议(10%)、负责人互评(10%)。校学生会考核组将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在汇总审核,统筹把握、平衡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总成绩=基础工作完成情况*60%+主席团评议*20%+部员评议*10%+负责人互评*10%。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张瑶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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