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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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

依据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目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 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晋教高〔2023〕1 号)《ac米兰官方网站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校教〔2018〕41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新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与条件

(一)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高效益、着眼发展”的原则,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科特色与优势,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加强素质教育,并结合学院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际,依托行业背景,突显应用型高校办学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二)合理增设专业,开设新专业必须遵循总体规划、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条件具备的原则,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议目录》基本要求,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十四五”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开设新专业应充分发挥学院现有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充分利用好学院已有办学资源,注重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中的动态调整,保障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专业设置程序

本科专业设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一)社会需求调研。拟新增专业申报单位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赴开设同类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拟新增专业省内布点数、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提交申报材料。拟新增专业申报单位应在2025年5月16日前向教务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至教务部219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调研报告,说明申请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具备条件、比较优势及专业特色,重点说明拟新增专业与已有专业的关系及后续建设规划;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附专家、企业行业人员论证意见)。

(三)专家咨询和论证。由拟新增专业申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形成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四)拟新增专业申报单位结合专家论证会意见于2025年5月30日前向教务部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 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2. 更新调整后的申请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和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稿);

3. 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五)学院组织召开会议对学院新专业设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六)凡经学院审核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拟新增专业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6月15前准备好上报教育部指定网站的材料,教务部对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材料进行公示。

(七)公示期满后,教务部会同教学单位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通知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教育部于次年公布备案/审批结果。

涉及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申请撤销专业以及预备案专业等一并报送,操作流程与新专业设置要求相同。另预备案专业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2025年预备案专业填报系统信息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注:各相关单位如计划于2026年度申报新专业,须于本年度完成预备案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备者将无法参加下一年度新专业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传美

联系电话:0353-2396656

联系邮箱:sxitjwb2024@163.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ac米兰官方网站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2025年预备案专业填报系统信息材料汇总表

ac米兰官方网站教务部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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