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学生实习实践制度规定,针对中煤矿建和天津“实习+就业”相关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和答辩时仍需在岗实习的情况,现做以下几点要求: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是双导师制,企业指导教师负责现场实践技术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理论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把关,必须符合教务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填报、国家毕业论文抽检平台相关资料归档等工作;
2.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换时,必须切实符合专业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后的题目确保达到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应的深度和工作量要求;
3. 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等环节要灵活安排,原则上要求师生见面,充分沟通;
4. 若在实习单位集中实习人数较多时,根据需要系部组织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进行毕业答辩工作;
5. 校内指导教师把握论文撰写时间节点,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督促学生论文撰写工作,完善教务系统指导记录;
6. 校内指导教师强化产教融合理念,以论文合作指导为契机,充分挖掘工程实践问题,开展校企项目合作;
7. 相关系部做好企业指导教师档案。
附件1: 系 年“卓越工程师”培养示范班企业指导教师信息表
附件2:中煤矿建学生名单
教务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