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促进高校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深入学习《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领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体系,掌握实务操作技巧,提升申报质量,教务部特组织参加由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高校卓越工程人才培养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务专题培训班(第四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形式
时间:2025年3月21日-25日
形式:线上直播(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小鹅通平台)+1个月回放
二、培训内容
1.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2.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新旧变化、要点解析;
3.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和启动申请实务(自评报告撰写要点、申请中的难点、注意点);
4.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践与经验分享;
5.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状态保持与中期审核工作要求与实施;
6. 面向产出的认证主线-专业教育与毕业要求达成;
7. 面向产出的认证底线-产出评价机制的建立与实施证据;
8. 面向产出的新工科专业课程大纲设计与课程目标评价。
三、培训人员分配
1. 各系教学副主任;
2. 7个一流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及2名骨干教师;
3. 基础课教学部:教学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及3名骨干教师;
4. 体育教学与竞训部:教学副主任及2名骨干教师;
5.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学副主任及4名骨干教师;
6. 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及2名骨干教师;
7. 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及2名骨干教师。
四、培训后要求
1. 培训后各系部教学副主任在全系范围内开展关于本次培训内容的宣贯,做好学习的签到表、教师个人学习笔记、教师个人学习心得等资料归档备查(各系部可进一步具体要求),做好系部会议记录,并及时在系部网站报道系部学习情况。
2. 各教研室本学期应组织不少于2次关于本次培训内容的教研室研讨学习,并形成教研室活动记录备查。
3. 将以本次参加培训的教师作为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骨干,定期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工作。本次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度建设、课程建设、课程达成度评价和教务系统维护等),共同推进学院专业认证相关工作开展。
4. 教务部后期将进一步组织培训人员开展关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题研讨活动。
5. 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培训人员分配情况,将参加培训的教师相关信息(附件1)于3月7日前发送至教务部邮箱:sxitjwb2024@163.com。
教务部
2025年3月5日